機關函文

環境部檢送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」公告修正發布

資料來源:環境部

環境部檢送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」公告修正發布

接軌明定使用SRF及廢棄物再利用資源循環燃料者,應定期執行排放管道污染檢測,確保公私場所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施,落實使用資源循環燃料之污染管理。環境部強調,有關使用資源循環燃料整體管理已由源頭燃料成分、使用設備至污染防制效力逐一強化,而於污染排放加嚴標準、強化定期檢測並公開檢測結果供外界查詢,務使公私場所使用資源循環燃料同時善盡污染防制責任,確保推動淨零策略同時可兼顧污染有效管理,保障民眾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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