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函文

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公告

資料來源:環保署

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公告

為持續推動空氣品質不良季節污染排放減量,環保署於112年6月30日公告修正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」,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。修正內容包含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,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計算方式,調整戴奧辛、重金屬及有害揮發性有機物(VOCs)費率,並新開徵3種有害VOCs空污費,期透過強化經濟誘因,提高傳統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,預期每年可再減少約9千公噸之空氣污染物排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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