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函文

環保署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發布公告

資料來源:環保署

環保署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發布公告

依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接獲國際通報物質,1, 4-丁 二醇及海罌粟鹼於國內具有產業用途,為新興精神活性物質 (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, NPS),不當使用恐對人體產生嘔吐、失禁、 致幻或呼吸抑制等作用;一氧化鉛、四氧化三鉛、硫化鈉、硫氰酸 鈉及 β-荼(萘)酚過去曾遭人為蓄意或無意添加於食品,長期攝入 恐造成鉛中毒或神經病變、胃腸道損傷、甲狀腺腫大或腎炎等身體 危害;另鑑於近年來國內外發生數起爆裂物致人員傷亡之事件,如 硝酸鈣、硝酸鈉、硝酸銨鈣、硝基甲烷、疊氮化鈉、過氯酸銨、過 氯酸鈉及磷化鋁等八種均可作為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。為遏止濫用 之可能性,本次修正除分別訂定管制濃度外,亦參考物質危害特性 將八項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 質,參據塞維索指令(Seveso III Directive)等風險資料,訂定及調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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