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函文

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固定污染源」公告修正事項

資料來源:環保署

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固定污染源」公告修正事項

轉發環保署函 – 檢送「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固定污染源」公告事項第4項及第1項附表二、三、四、五公告影本公文(如附件)。
詳細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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